文律师您好,4月份我通过中介公司买了二手房,在刚交付完首付后,才
被告知需要付5万元的个人所得税,原因是我所买的房子未满五年,而在
此之前中介并未详细跟我讲过和协商过,只在当初所列未来我所要付各种
费用的清单上,简单写了一项个人所得税 1500,而此项被列在过户费之
中,由于此金额较少,我也不了解个人所得税为什么税,为何要交,我都
没有过问,也就没有在意此项!未想刚按照合同付完首付,就被中介公司
告知要付5万元的个人所得税,理由就是在我们(买房,卖方,中介方三
方)所签的合同上有一项写着,相关税率由甲乙双方按各自缴纳,或者由
乙方缴纳!(其中乙方为买方,甲方为卖方)由此项因此中介方和卖方认
准了我要付个人所得税否不能过户,而甲方也拿我所已经付的十几万买了
房子,在此时我该怎么办?我该申请哪些权利,我的已付十几万就这样让
别人托着....我该怎么办,那些首付很多还都是借的钱,我真的该怎么
办???请帮我一下,我害怕中介方和卖方有后台.....